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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要求,对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光稳定剂2.2.6.6-四甲基哌啶醇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光稳定剂2.2.6.6-四甲基哌啶醇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甲类车间、甲类罐区、硝酸铵库房、丙类库房等,辅助工程包括供电、供水、供蒸汽等,还有环保工程等。项目预计2024年8月投产,建成后将达到年产6230吨四甲基哌啶酮、1000吨四甲基哌啶胺、4000吨四甲基哌啶醇、1500吨阻聚剂、1000吨哌啶丁胺、1200吨光稳定剂的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到网址: http://www.shandonglanhua.com/,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联系人童总,联系电话:15216336568,获取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珠海路6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总,联系电话:15216336568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绿盛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高新区高新七路99号
项目负责人:秦工 联系电话:0633-7177016 邮箱:sdlzyhpb3@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9月15日
七、附件: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光稳定剂2.2.6.6-四甲基哌啶醇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征求意见稿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