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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12万吨/年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岚山化工产业园、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西侧新增用地,新增用地面积19850m2,总投资12000万元,主要建设1条年产12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生产线及辅助系统,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2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查阅电子版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1jU6_PlvqrRK1pY6Azb_g 提取码:d1i7;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日照市高新区高新七路99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 张经理18866339053 sdlh6198811@163.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绿之缘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申工 0633-7177016邮箱:sdlzyhpb@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4日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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